《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》宣贯培训通知
编辑:山东照明学会关键字: 照明工程 城市环境 宣贯 发布日期:2015-03-03 浏览: 次
各市地建设局、公用事业局及相关单位:
各会员单位:
《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》(标准编号:DB37/T 5011-2014住建部备案号:J 12677-2014),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山东省技术质量监督局联合发布。根据住建部《“十二五”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》和加强标准规范宣贯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示精神,我会受山东省住建厅委托举办《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》宣贯培训班,现将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 培训时间、地点、方式及参加人员
培训时间:3天(2015年3月27-29日)
培训方式:专家授课、专家与学员研讨互动
培训地点:济南国际会展中心
参加人员:各县市区及以上建设局市政处负责人、亮化办或路灯处(所)负责人、责任人;有资质的规划、建筑、市政设计研究院(所)及设计公司的电气总工、专业工程师、照明设计师及相关技术人员;有资质的市政、机械电气、户外广告、道路照明施工单位负责人、项目经理、照明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负责人;光源、电器生产企业相关技术人员。
二 培训内容
1 《规范》编制背景及意义;
2 《规范》与我省实施住建部《“十二五”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》实现节能照明绿色照明的关系;
3 《规范》内容解析、实施要点难点、节能评价指标(LPD限值)及照明节能智能控制技术。
三 主持人、主讲人
第一阶段主持人:吴恩远
主讲人:山东省政府节能办、山东省住建厅相关领导
审查专家昝龙亮、张金城、刘洲
第二阶段主持人:谢秀颖
主讲人:吴恩远:《规范》实施的要点难点
张业政:供配电、安全及节能控制
崔传庆:市政照明
焦胜军:景观照明
王 勤:验收、评价、管理与维护
四 费用与结果
培训费900元/人(含资料费)。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。
考试合格,颁发《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》培训合格证书,可作为企业设计施工资质继续教育考核之用。
请填写回执并加盖公章,并于3月15日前将扫描件和Word文档一并发送山东照明学会秘书处:sdzmxh@163.com;咨询 电话:0531-83531902
山东照明学会
2015年2月28日
报:山东省科协技术协会
送:山东省政府节能办、山东省住建厅、山东省经信委、山东省科技厅
发:各市地建设局、路灯处、亮化办、市政处、有资质设计施工单位
《城市环境照明工程规范》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
经研究,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。(加盖单位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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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此表复制有效。 回复邮箱:sdzmxh@163.com 电话:0531-83531902 |